当前位置: 首页 / 工作人员职责
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20-06-04浏览量:5953

武装部部长职责

一、全面负责武装部的领导工作,保证国家有关高校武装工作和学生军训工作的法令、文件及通知的贯彻落实。

二、接受上级部门有关文件、通知,参加上级部门的有关会议,及时向上级党委通报军事工作情况;

三、组织制订年度学生军训计划,组建军训旅、团,领导组织学生军训,组织检查教师完成的授课情况;

四、组织制订和完善军训教学大纲及各种规章制度;

五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活动,接受国防教育;

六、计划组织“军民共建”和“双拥”活动,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;

七、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聘任、考核及培养工作;

八、申报及审定行政、军训费用的开支,做到合理使用,专款专用;

九、完成党委及校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。



武装部副部长工作职责

一、在武装部部长领导下,协助部长开展工作,部长不在岗时,负责主持部门的工作。

二、协助部长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保证国家有关高校武装工作和学生军训工作的法令、文件及通知的贯彻落实

三、协助部长组织所属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专业训练,检查、指导本部门工作人员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。

四、协助部长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军事课教学课计划,做好军事课教学的准备工作。

五、协助部长组织实施军事理论课教学及军事技能训练工作。

六、协助部长协调好各级军事机关、部队,以及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关系,共同完成学校的国防教育任务、军训工作。

七、协助部长落实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,组织完成战备、执勤、等任务。

八、协助部长加强对武器装备的管理,定期检查,确保安全。

九、完成党委及校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



武装部干事职责

武装干事在部长领导下开展工作,其职责如下:

一、根据部长指示,制定武装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,给部长当好参谋。

二、承办预备役人员的军政训练,搞好预备役登记、统计和上报工作。

三、负责办理兵役登记、兵员征集、拥军优属、国防教育等具体事宜。

四、搞好武器装备管理,做到定期保养、维修,坚持值班制度,确保安全,达到“四会”、“四无”标准。

五、负责民兵分队的训练、整组、点验。协助军事教研室完成大学生军训工作。

六、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军事理论教师工作职责


一、订年度学生军训教学计划;

二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生集中训练,完成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任务;

三、认真备课,编写教案,刻苦钻研业务,努力提高教学水平;

四、上课时必须严格按课程表规定执行,清点听课人数,维护课堂纪律,并填写教学日志;

五、课程结束后,认真听取学生意见,进行教学总结,写出心得体会,提出改进意见;

六、负责学生军训课程的考核及学籍管理。

七、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,推动课程建设;

八、编造年度军训预算,合理正确使用;

九、做好兼职教务、图书资料管理等各项教学工作,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;

十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