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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设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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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
发布时间:2024-08-28浏览量:70435
一、领导机构
人力资源部部长:孙在福
办公室:行政楼617室
工作职责:主持部门的全面管理工作,协调、组织部门成员业务工作和政治思想学习。
人力资源部副部长:张素霞
办公室:行政楼606室
工作职责:在部长领导下,协助部长做好部门工作。具体负责薪酬绩效办公室、人才办公室。
二、机构设置
(一)薪酬绩效办公室
办公室:行政楼613室
工作职责:
1、负责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;
2、负责教职工“五险一金”及生育津贴办理工作;
3、负责教职工考勤、请销假备案工作;
4、负责教职工工资、福利及津贴(补贴)管理工作;
5、负责落实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工作;
6、负责教职工退休手续审批办理工作;
7、负责教职工开具在职证明、工资证明等工作;
8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人才办公室
办公室:行政楼606室
工作职责:
1、负责落实机构设置、职能界定与人员编制管理工作;
2、负责落实人事调配、人员分流安置及出具教职工的相关证明;
3、负责处内相关文稿的起草工作;
4、负责人事关系调转及人事档案相关材料的存放管理工作;
5、负责人事信息管理、统计及处内日常事务管理工作;
6、负责拟定、落实师资队伍建设规划、年度计划;
7、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;
8、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新教师选配的管理服务工作;
9、负责组织新教师的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;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高层次人才服务办公室
办公室:行政楼609室
工作职责:
负责贯彻落实学校高层次人才政策,紧密围绕“国内先进、省内一流的民办高水平应用型大学”建设目标,拓展引才渠道,搭建聚才平台,优化用才环境,深入推进实施人才强效战略。